根据《陕西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和验收销号程序要求,督察反馈的第十一项问题已完成整改,现予以公示。
一、督察反馈的问题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陕西省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均指出渭北“旱腰带”区域生态破坏严重,整改方案要求全面推进矿山恢复治理。但一些地方整改落实不到位,其中涉及我市西部沿山区域西王石场等9处历史遗留露天采石场。原开采造成的生态破坏面积达1740亩,2018年以来继续违规开采,新产生生态破坏面积420亩。督察将此列为第十一项重点关注和整改的问题。
二、整改目标
严格按照省级整改要求,彻底解决韩城市西部沿山9处历史遗留露天采石场生态破坏问题,恢复区域生态环境。
三、整改措施
1.坚持“一矿一策”原则,2022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西部沿山9处(火炬、井溢、西王、马庄、渚北1#、渚北2#、渚北3#、禹门工贸、胡岭)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并依据方案逐年完成治理任务。2024年12月底前完成火炬、马庄和胡岭3处治理;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渚北1#、渚北2#、渚北3#及禹门工贸4处治理;2026年12月底前完成井溢和西王2处治理。
2.强化监督检查、指导帮扶、预警盯办等措施,实施包抓工作机制,倒排工期,有序推进9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严厉打击私挖乱采行为。
3.2022年12月底前,对2020年以来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项目开展“回头看”,对排查出的问题整改到位。
四、整改期限
2026年12月底。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2020年,我市成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生态修复工作。2021年、2022年,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9处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工作。2022年9月,中共韩城市委、韩城市人民政府印发《韩城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的通知(韩字〔2022〕75号);市自然资源局同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标准要求,建立了闭环管理机制。
(二)科学编制方案,统筹项目实施。严格落实“一矿一策”原则,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了9处历史遗留矿山的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编制。为高效推进,创新工作模式,将9处矿山整体打包,申报并实施“韩城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示范项目”。项目于2024年11月完成招投标,12月签订合同,2025年3月初全面进场施工。通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全力推进工程实施。
(三)强化督查执法,严防问题反弹。一是建立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公安局及相关镇办配合,矿产执法监察大队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对私挖盗采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新的生态破坏行为。二是开展治理项目“回头看”。2022年12月底前,组织对2020年以来实施的许庄、林皋等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项目进行了全面核查,所有项目均按设计要求推进,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确保了治理质量和成效。
六、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截至目前,9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任务已全面完成。
(一)治理任务全面完成。火炬、马庄、胡岭、西王、渚北1#、渚北2#、渚北3#、禹门工贸、井溢等9个治理点已全部完成既定治理工程。累计完成治理面积75.42公顷(约1131.3亩),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浮石清理、格宾挡墙砌筑、刺丝围栏安装、场地平整、边坡修整、道路修缮、截排水渠修建、挡水埂构筑及大面积绿化工程等。对于原反馈问题中提及的生态破坏面积,已通过工程治理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整体生态修复。
(二)整改措施全面落实。整改方案制定的三项主要措施均已落实到位:“一矿一策”方案科学指导了施工;严格的监督检查和执法打击为治理工作提供了保障;“回头看”排查确保了治理工程的规范性和持续性。各项措施形成了“规划、施工、监管、验收”的完整闭环。
(三)自行验收通过。我市于2025年12月1日已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9处矿山治理工程进行了初步验收,12月17日完成市级验收。验收认为,治理工程符合设计方案要求,达到了预期生态恢复效果,整改目标已实现。
(四)整改完成时间。2025年12月。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韩城市自然资源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9日,共10天。
受理单位:韩城市自然资源局
监督电话:09138388877
联系地址:韩城市新城区桢州大街与香山路��西南角
韩城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