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标的额60万元的涉企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耐心细致的调解,不仅有效化解了企业间的矛盾,更帮助双方企业纾解了经营困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这起案件源于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公司签订了一份车辆租赁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提供车辆,合同总价款为140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定提供了合格的车辆及相关服务,被告在支付80万元租赁费用后未能按期支付剩余款项。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后,将被告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支付欠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意识到,该案不仅涉及60万元的标的额,更关系到两家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一纸判决或许能快速结案,但可能激化双方矛盾,甚至影响企业后续的合作可能。为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承办法官确立了“调解优先、助企解困”的工作思路,深入分析案情,耐心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明晰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诉讼风险,并多次组织双方面对面、背对背沟通。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意见。
在涉企案件办理中,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实质解纷”,将调解作为化解涉企纠纷的首选方式,力求以最低成本、最高效率实现案结事了,减轻企业诉累。接下来,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创新司法服务举措,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