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校外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有效推动解决校外托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韩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韩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外托管机构消防安全集中治理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治理重点
全市校外托管机构,对于托管对象为12周岁及以下年龄段的校外托管机构。
二、集中治理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集中治理行动工作任务
(一)即日起至2024年8月10日为集中宣传阶段。各校外托管机构组织开展集中治理行动自查自改及宣传。各校外托管机构要依法履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职责,重点从消防安全基本条件、消防安全管理、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易燃可燃物安全管理、安全疏散管理、应急处置管理六个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各校外托管机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提高校外托管机构的法律和消防安全意识。
(二)2024年8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开展校外托管机构集中治理专项检查,教体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联合在各自权责范围内对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拒不改正的,将依法给予通报,责令停止使用、营业。
(三)采取媒体曝光措施。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在“文明韩城”微信公众号纳入不文明行为曝光通报,依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个人诚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维护全市中小学生安全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各单位及全体市民自觉遵守维护。
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