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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一法】网络侵权维权:从取证开始
来源:韩城新闻网  作者:刘凯旋 张丹   阅读:208 2025-07-11

去年,某市李女士与赵女士因停车位问题产生争执。事后,赵女士在朋友圈发布长文,用侮辱性词汇对李女士进行人身攻击,还配上其照片,并在评论区引导他人指责。该内容在小区业主群传播,严重影响李女士生活和名誉。李女士沟通无果后选择法律维权。经法院审理,判决赵女士删除侵权内容、公开道歉,并向李女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这表明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侵权需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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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主要包括侵犯人格权和知识产权。人格权侵权如朋友圈辱骂、曝光隐私、造谣诽谤;知识产权侵权如盗用视频、文章,抄袭创意等。

律师表示,遭遇网络侵权,取证是关键。可通过手机录屏固定侵权内容,录制时展示侵权信息、发布者及时间;也可截图并保存原始文件。同时要保存网络链接、账号信息,收集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辅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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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为维权提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侵权行为进行规范约束。如民法典规定,网络用户、服务提供者侵权需担责;权利人有权要求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等措施,服务提供者未及时处理要对损害扩大部分担责。

律师建议

网络社交和创作要提高保护意识,发布内容谨慎,重要信息和原创作品做好保护。发现侵权,不与侵权者激烈对峙,先规范取证,协商时保留记录,协商不成及时咨询律师走法律途径。同时,对网络信息保持理性,不随意转发未经证实内容,避免成为侵权传播者。

网络侵权可能就在身边,权益受侵害时,要从规范取证开始,勇敢用法律维权。每个人也应遵守法规,文明上网,共建健康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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