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落实国家惠民政策,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公告,正式启动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此项工作旨在通过国家政策性金融支持,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据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提供的信用助学贷款,在学生户籍所在地办理。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2万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2.5万元。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结余部分可补助生活费。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剩余学制加15年)。贷款利率执行国家优惠利率(同期LPR5Y减70个基点),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负担。毕业后前5年为还本宽限期,只需偿还利息。
2025年贷款办理时间为7月21日至9月5日(工作日8:30—11:30,15:00—17:30),地点设在韩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太史大街新城三小隔壁后楼一楼)。咨询电话:0913-5219833;0913-5219832。
续贷学生(已贷过款)全面实行线上办理。学生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使用“国家助学贷款”手机APP,在线提交续贷信息和续贷声明,通过支付宝扫码完成身份验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线上审核通过后,学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借款合同》和《受理证明》,开学后交高校录入即可,无需现场办理。首贷学生(首次申请)需进行现场办理。申请人需提前在线注册并打印《申请表》。办理时,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携带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签字后的《申请表》原件、户口簿原件。现场流程包括资格审查、合同签订(需双人合照)、打印《受理证明》等。学生需在10月10日前将《受理证明》交高校录入回执。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特别提醒广大贷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借款人的履约记录将纳入国家征信系统。请珍惜个人信用,毕业后按时履行还本付息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