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经对历史遗留财务问题进行清理核查,韩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现决定对原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5年4月至2017年4月之间收取的渣土运输公司保证金和摊位保证金予以退还,请涉及到的公司和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韩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领取,如对退款金额或资格存在异议,可申请复核,截止日期至2025年10月31日。(地址:韩城市新城区新兴产业基地2号楼510室)。
公司携带资料:1.营业执照;2.收款票据;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摊位个人携带资料:1.本人身份证;2.收款票据。
韩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