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相关规定,经市委政法委(市见义勇为评定奖励工作组)调查核实,拟对高驰同志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现对其简要事迹予以公示,听取群众意见和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8月3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人的见义勇为行为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韩城市委政法委反映。
电子邮箱:zzb5195213@163.com
联系电话:0913-5190923
韩城市见义勇为评定奖励工作组
2024年7月29日
高驰见义勇为事迹
高驰,男,28岁,韩城市西庄镇沟北村一组村民。
2024年5月19日下午5时许,高驰与父母在澽水河旁游玩时,桥下一男子落水,情况十分危险。高驰不顾个人安危,没有丝毫顾虑,第一时间跳入水中进行救援。因对河水情况不明,加之水性一般,尝试多次后终于采用潜水推拉的方式将落水男子救助上岸。因为救援及时,落水群众身体并无大碍。